市国土资源局在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增强搞好新时期经济建设与国土资源开发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三大”举措,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整合存量闲置土地,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供应减量化、使用高效化、利用循环化、闲地资源化”,化解我市用地“瓶颈”,努力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我市目前还有大量空闲或低效益厂房,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也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充分利用这些低效用地进行二次开发,重新招商引资,是解决当前工业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首先,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开展不用地招商,鼓励企业在现有土地上增资扩股和转股并购。其次,结合我市城市圩镇建设及企业破产改制、合作经营等时机,积极挖潜“三旧”(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建设用地空间,对它们进行科学改造,优化用地布局,提高效益,美化观景。第三,根据用地定额标准对投资强度达不到规定的项目重新核定用地面积,腾出部分土地用于新项目,抓紧建设标准厂房,发展“楼宇经济”。第四,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高污染企业(如我市水泥厂等企业)到期关闭后,统一规划进行选择性招商,重新优化我市产业结构。 盘活消化存量闲置土地。清理闲置土地是解决用地矛盾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中央宏观调控集约用地的必然选择,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据统计,我市存量土地共12000多亩,其中工业7500亩,其他用途土地4500亩。按全市平均每年工业用地量2000亩的速度,存量用地至少还可以满足今后3年的发展需要。该局下半年将加大力度依法依规对现有存量闲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整合利用,对用地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保证项目质量,发挥土地利用最大效益, 向机制要土地。一是加强对土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从2005年开始我市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为中心镇每亩100万元以上,其他镇每亩70万元以上。因此,该局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企业用地投资强度核查小组,对企业投资强度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增资投产或利用企业现有剩余土地厂房重新招商。如发现企业圈占土地达不到规定投资强度而不进行再次增资招商的,将按法律有关规定核减企业土地面积。二是完善项目用地准入机制。该局以打造旅游城市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供地,对“五小一高”(小电镀、小漂染、小化工、小熔炼、小酿造和高能耗)企业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确保我市自然生态环境优势。三是建立完善土地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既增加政府土地收入,又避免企业因用地成本低而“多占多用”、“宽打宽用”、“低效利用”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控制闲置工业用地转让机制。对闲置工业用地的转让严格把关,要处置的工业闲置土地必须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重新公开出让,避免无项目占用土地特别是炒买炒卖土地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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