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属单位集体户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由户口所在的单位出具分出家庭户口)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委托金融机构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原件,缴费户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存折需存入足够的缴费金额)以及《参保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登记,填写《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非本地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由学校负责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填写《江门市非本地城镇户籍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学校统一代收参保学生的医保费,集中到银行办理存款,并负责将《学生申请表》和委托银行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原件、缴费户存折复印件报送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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