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各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行动迅速,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疫情在我市发生,至今尚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据市有关部门统计:今年1至5月份,我市禽类存栏量211万只(其中:鸡110万只、鸭60万只、鹅40万只、白鸽等其他禽类1万只),存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648个。使用禽流感疫苗280万毫升,免疫禽类450万只,占应免疫率100%。在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中,共使用消毒药物4000公斤、防护工具2000套。 在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我市认真按照中央、省及江门市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抓好预防工作,具体做到“一防、二抓、三落实”。一防即是强制免疫预防。强制免疫是去年取得防治成功的最有效途径,也是至今我市未发生疫情的根本保证。今年,我市对全市所有禽类养殖场(户)进行普查,摸清疫病动态后,迅速开展对存栏禽类进行强制免疫工作,并严格按省要求,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二抓:一是抓禽类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把好三关:把好畜禽产地检疫关,不让未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禽只进入市场流通。把好市场检疫验证监督关。重点查验外地禽只,坚决杜绝疫区禽只进入我市。把好冷库冻品检疫关。不让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产品进入我市市场;二是抓禽类交易市场、养殖场、散养户栏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我市农业、卫生、工商、物业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毒工作。同时,督促养殖场在场门口建立消毒池,监督经营禽类摊档每天消毒两次。三落实:一是责任落实。为了确保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层级责任制,镇(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镇(办事处)的预防工作负总责,各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预防工作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二是人员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都指定领导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分工到人、分工把守、负责强制免疫、消毒和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三是经费落实,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顺利开展。 (马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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