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层级工作责任制。 市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建立工作责任制,市政府每年将农民就业和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镇(街道办),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办)、村要相应建立“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层级责任制,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民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把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实行层级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三)明确部门职责,联合推动。 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收集发布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就业率;加大农民就业维权和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兑现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农民工依法平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负责全市“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统计上报工作。 农业部门和扶贫办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农业富余劳动力情况普查登记工作,提出151条村具体名单和农业富余劳动力人力资源情况,建立村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资源数据库。重点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免费培训,加快转移就业。 经贸、外经贸、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开展全市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并结合我市行政村分布情况,提供结对企业名单。落实企业招聘联络员具体名单,引导新增企业与村结对。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各项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和安排保障经费的落实。 宣传部门主要负责设立农民转移就业公益广告,大力做好农民免费培训等就业优惠政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各项宣传报道工作,并组织做好农民就业、自主创业典型宣传,营造农民转移就业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利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组织应届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确保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配合做好农民就业有关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核定本市农业户籍劳动适龄人口基数,为“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提供统计数据。 信息产业部门主要负责把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优先把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延伸到镇(街道办)、村,方便农民就地就近查询企业招聘信息,为全市各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供网络资源等设备设施。 民政部门主要配合做好农村居委会家庭劳动力普查登记工作。 地税部门负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企业招用进城务工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征缴和征缴人数统计工作。 总工会主要负责跟踪“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实现就业农民参加工会情况,协助做好农民权益保障工作,为农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协调解决农民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各级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通过村基层团组织配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村青年富余劳动力参加“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 妇联主要负责组织动员各村妇女主任兼任“千企扶千村”就业服务联络员,发布招聘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动员本村农业富余劳动力应聘就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协助做好农村妇女就业权益保障工作。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