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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设计不合格禁止施工
  2008-6-12 来源:恩平政府网站 作者:马宝财 王衍行  【字体: 字体颜色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不合格可最高罚款1.5万元,无防雷设施可举报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或施工不合格,我市气象行政部门可对其进行罚款3000—15000元。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建筑物,可向市防雷中心举报。

  据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的统计资料显示,随着现代化建筑的迅速发展,雷灾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城市新建高层建筑物增多,建筑物内各种通信、计算机等抗干扰能力较弱的现代化设备越来越普及,致使不少高层建筑的防雷保护不足,埋下雷灾隐患。为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我市从2003年10月21日起开始实施《恩平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应按相关防雷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或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

  新建防雷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防雷设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必须与建筑工程同步进行。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过程须接受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的监督,并按要求填写防雷设施隐蔽工程记录,及时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分段检测验收。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依法对一、二、三类的防雷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防雷设施合格证书。未取得防雷设施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凡违规建筑物的发展商将被处以每栋楼3000元至150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介绍,我市一些防雷工作做得好的民宅小区,不仅在建筑物楼顶安装避雷针,还会在房屋内的电源插座中埋下适用于家用电器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居民可向发展商查询住宅楼有无安装合乎规定的防雷设施,并要求其出示防雷减灾机构的验收证明。如发现违规建筑物,可向市防雷中心举报(电话:7779043)。  (马宝财 王衍行)

 
编辑: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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