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办〔2007〕157号 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派出4个工作组,由市长、副市长带队,对各镇(办事处)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总体要求 按照《印发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278号)精神以及《印发恩平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府办〔2007〕150号)要求,检查督促落实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三大重点、八个专项整治任务和25项量化指标(“12个100%”)要求,迎接江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专项整治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包括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整治行动人、财、物保障到位情况。 (二)专项整治重点落实情况。包括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产品的整治情况。 (三)八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药品质量安全、猪肉质量安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整治以及25项量化指标(12个100%)的进展情况。 (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07年11月8日至9日。 四、督查程序 (一)听取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和了解情况。 (三)随即抽取各类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四)督促各镇(办事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督查分组(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事处)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参加。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书面报告和各种备查材料,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配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在监督检查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 (三)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各有关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市质监局。 附件: 恩平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分组行程安排表.doc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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