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件民生大事系列报道之三 以民为本 为民解忧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作为“八件民生大事”之一的“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重点解决、安排好农村贫困户生产生活”项目,已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大力开展。此项目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忧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促进低保工作不断发展,低保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低保资金逐年增加,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到今年止,对全市低保对象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应保尽保 我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边陲,全市有十一个镇(办事处),144100户,469700人,其中农村91300户297700人。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经济较落后,贫困人口较多,贫困面较大,因此,低保工作难度也相对较大。通过反复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使我市逐步认识到低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政府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低保工作十分重视,特派一名副市长专抓低保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外,市政府先后发了《印发<恩平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请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使我市低保制度的建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低保工作不断发展。今年,全市评定低保对象4987户10863人,低保面占总人口2.4%,发放低保救济金415.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722户1987人,月救济15.9万元,人月均补差80元,农村村民4265户8876人,月救济36.35万元,人月均补差41元,已全部达到省提出的补差标准。在医疗救助方面,给予特别医疗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9.08万元,给予基本医疗救助558人次,发放救助金13.02万元。 近日,根据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妥善安排近期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了解决因近期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导致低保家庭的消费紧张情况,对我市1078户城镇低保家庭给予60元一次性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共64680元,确保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此项资金已经安排到位并发放到城镇低保家庭中。 二、健全制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去年,我市参照其它市的做法,为了使低保对象的评定有据可依,标准一致,我市制订了《恩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农村评定低保对象在参照这个办法的同时,还参照了市农业局有关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标准。这样,使我市初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机制,解决了家庭收入核算难的问题,低保对象的评定更加准确、公正。几年来,我市低保工作做到层层有领导分管,具体工作专人负责,还制订了行之有效有制度:一是申请、查核、年审、公示制度。新增低保对象必须填写申请表,由村(居)委会、镇调查核实后张榜公示,再上报民政局审批。已享受低保的对象,每年年审一次,做到年底评定,年初发放;二是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制度。从2001年起,我市低保费全部实行社会化发展,手续完善,发放渠道畅通。上级补助和市财政拨入的低保费,通过市中行直接发放到户,镇财政包干负责的农村低保费,通过邮政储蓄所发放到户;三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我市成立了特别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制订了《恩平市特别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并由市财政建立基金专户,筹集特别医疗基金65万元,对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药费3万元以上的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户给予分类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今年救助了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在基本医疗救助方面,市民政局制订了基本医疗救助标准,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殊困难户的治病给予救助,今年共救助518人次,发放救助金11.6万元,减轻了这些对象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 三、层层负责,确保低保资金落实 没有资金保证,做好低保工作就是一句空话。所以,资金落实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近几年来,我市低保资金不断增加,这对促进我市低保工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此,我市积极落实配置资金和认真做好低保资金的管理,市财政设立了低保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和市财政直接支付的低保资金全部划入低保专户,再从低保专户拨给市民政局通过银行发放到户。今年市财政入划低保专户的资金共226万元,配套资金和增加预算资金基本到位。 几年来,我市低保工作能够取得飞跃性的发展,是上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虽然我市在低保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这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有些镇预算处部分的低保费未能依时支付;三是未能真正做到广义上的动态管理。今后,市民政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广泛深入宣传低保的政策法规,使困难群众得到应得的权益,同时,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低保费足额依时发放,并逐步提高补差标准,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动态管理,进一步把我市低保工作推上新台阶。 (马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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