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2007〕71号 关于印发《恩平市人民政府第一批行政许可 清理结果目录》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现将《恩平市人民政府第一批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目录》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恩平市人民政府第一批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目录》 调整方案
点击下载: 一、新增加行政许可项目(15项).doc、 二、新增加非行政许可审批(含业务管理)项目(18项).doc、 三、取消项目(10项).doc、 四、转移项目(4项).doc、 五、部分调整项目(18项).doc (二)由原来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的事项(6项)(依据:江府〔2006〕42号)。 1.申领《测绘资格证书》(初审),编制出版地区性地图(初审)(市国土资源局) 2.华侨、外籍人士、港澳同胞捐赠报批及确认(市外事侨务局) 3.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市工商局) 4.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市经贸局) 5.拍卖机构设立(市经贸局)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证(市安监局) (三)由原来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不列为行政许可、按一般业务管理的事项(3项)。 1.办理税务登记证(市地税局)(依据:江府〔2006〕42号) 2.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市海洋渔业局)(依据:江府〔2006〕42号) 3.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日常工作)(市计划生育局)(依据:江府〔200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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