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平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江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提高防空组织指挥能力,增强市民国防观念。江门市定于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16时30分至16时45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中心城区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我市中心城区防空警报统一鸣响。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紧急警报、解除警报3种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响时间36秒,停止时间24秒,反复3次,需时间180秒。 二、紧急警报。鸣响时间6秒,停止时间6秒,反复15次,需时间180秒。 三、解除警报。鸣响时间180秒,反复1次。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照常生产和工作。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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