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办〔2007〕91号 关于开展档案目标管理检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复查的内容 (一)单位领导是否重视档案综合管理认证升级工作,是否有计划开展工作并落实档案室和设施设备。 (二)档案综合管理认证升级后是否继续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三)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案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组成员 由市人大办、市府办、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档案局、市法制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市人大办、市府办、市监察局各派出副科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具体分组名单见附表)。请各组成单位于9月1日前将参检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档案局(联系人:岑瑞锋,电话:7717891)。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定于9月11—13日,各有关单位具体受检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联系确定。 (二)检查形式:主要采取“听、查、看”办法进行。听:听取受检单位汇报;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看:实地察看档案室及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加强检查、督促。 (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档案目标管理检查工作,认真准备好有关情况汇报,并在受检时提交书面汇报。检查后要重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三)各组检查情况交由市档案局汇总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市府办公室。 附件: 档案目标管理检查分组报名表.doc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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