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人民政府对“十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团结协作,继续积极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为我市“青山、碧水、蓝天”工程,构建绿色恩平、和谐恩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认真实施《恩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力度,使全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十五”期间各项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殡改事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恩城街道办事处、东安街道办事处、大槐镇人民政府、沙湖镇人民政府、良西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6个单位为“十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先进单位,那吉镇人民政府、牛江镇人民政府、圣堂镇人民政府、东成镇人民政府、平石街道办事处 君堂镇人民政府、大田镇人民政府、横陂镇人民政府8个单位为“十五”期间殡葬管理考核目标考核达标单位,何卓明、梁池添、莫荣欢、聂国文、伍源强、李锦森、吴炎培、侯锦梅、岑丁权、郑挺文、冯卓明、梁梅芳、冯永恒、冯梅伟、梁荣光、梁皖潮、梁素平、余汉忠、冯荣惠、冯锡稳、徐江平、谢妙慈、梁仲源、吴醒师、吴世广、吴添彩、许志光、李计添、梁栋宏、赵如耀、梁雪峰、李锡庭、杨献生、钟集宁、郑锡林、吴自壮、胡崇贵、李伟汉、刘国林、陈健荣、冯振凡、吴沃彬、冯荣幸、许忠甘、郑文艺、冯娇玲、冯玉和、黄有辉、孔炎明、郑坚伟、胡国荣、黄顺毛、吴润楠、冯伟坚、何辉荣、陈健留、郑荣基等57名同志为殡葬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冯春猷) |